据媒体报道,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07年7月启动以来,共投入资金1517万元,一线普查人员近300人,长年在野外风餐露宿、顶风冒雨,完成了西藏自治区73个县692个乡镇的普查工作。
西藏的文物普查区域覆盖率达到98%以上(除藏北无人区外),共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点4277处。
家底已经查清,接下来的关键就看如何进行保护了。如果十年后,西藏的文物还是这么多,那就是文物保护的失败。
该如何保护这些历史文物呢?
国家的投资,进行维修性保护,是必要的,而且也从来没有缺少过。媒体近日报道,西藏“十二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重点文化保护设施建设、部分地市博物馆建设工程等4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达9.3亿元。在此基础上,国家文物局再追加8亿多元用于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经费。2011年10月举行了西藏“十二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暨敏珠林寺保护工程开工仪式,标志着“十二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正式启动。
除了资金的保障之外,法律法规的保护也很多年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在1990年5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后,在1996年7月12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又在2007年7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除了上面的两点之外,要保护好文物,还需要人的文物保护教育。如果一个文物矗立在人的面前,而不被人认识、理解,那这个文物也就等于是已经死了。要让文物能够代代相传,就必须有更好的文物教育,让人认识文物、理解文物,懂得文物存在的意义。如果不知道布达拉宫的历史,单看它,就是一个建筑,它的神奇,更在于它的历史。
资金,是让文物能够长期存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保障;法律,是让文物在这个世界上不被破坏的保障;而文物教育,则是让文物传承下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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