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精神的家园。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自和平解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西藏文化事业发展取得了累累硕果。当前,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强文化建设,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作用,对全区各族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个人发展的全过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各族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各族人民,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教育引导各族人民。全面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不断总结和凝练全区各族人民的价值观。我们要通过积极主动占领文化阵地,切实防范和打击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
大力改革文化体制,创新文化工作机制。转变发展理念,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经营性文化产业交给市场运作,刺激文化产业发展。创新文化工作部门内部机制,完善文化运行体系,挖掘文化发展潜力。西藏可持续文化建设应以各族群众的主动参与为基础,以民间组织为载体,以提高各族群众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制度为保障,最终形成可持续的文化运行机制。建立文化工作协调机制,要由文化部门牵头,定期组织与文化工作相关的民政、教育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共同协商拟定相关政策、规划。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激活民间资本力量。要建立倾斜性投资机制,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政府主动引导、组织文化建设,建立社会参与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在那些基础条件较差的地方,政府予以倾斜性投资,形成政府主导、各族群众参与的建设局面。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文化建设,拓宽各族群众选择公共文化产品的空间。要挖掘内部潜力,鼓励各族群众自办文化大院、图书室,成立电影放映队、业余剧团等,由政府予以资金奖励,实行“以奖代补”的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地方文化资源优势,丰富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根据地方文化特色创新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改变单一的活动形式,满足各族群众多样的文化需求。要抓好公共、大众文化建设,同时把握地方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资源条件,充分考虑各族群众的情趣爱好和传统文化特点,挖掘与创造一批各族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搭建文化平台,因地制宜地成立各种文化协会,满足各族群众的现实需要。要构建文化服务网络,在文化建设中,继续发挥公办文化的主导作用,重视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面向生活、面向群众,尽可能多地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增强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能力,增强文化惠民能力,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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